当“现烤现卖”成营销陷阱:剩面包不能吃,还是不敢卖?

日期: 2025-10-20 20:09:47|浏览: 3|编号: 1587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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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上海万象城,一家知名面包房因“每日现制、当夜全弃”引发关注。有顾客提出疑问:这些面包状态良好,为何必须当作废弃物处理?

有人录下工作人员把整袋面点直接弃置在废物箱的影像,激起广泛关注:这究竟关乎食品品质安全,还是商家为了宣传而故意造成的“浪费”?

面包“当日现烤”≠“当晚必须扔”

多数人误以为,面包若未于当日售罄便不可再食,此般想法实因“即时烘烤即时售卖”的商业宣传所误导。

酥性面包,诸如牛角面包和丹麦酥,确实对风味有很高标准,室温下通常只能存放一到两天;而吐司面包和全麦面包这类酵母发酵的品种,在常温下可以保存三到五天,放入冰箱冷藏则能维持七天左右;至于经过真空处理的面包片,其保存期限能够达到十五到三十天。

换言之,所谓“当天丢弃”的面包,在食品卫生规范层面,并非立刻失去效用。它们只是“新鲜度有所下降”。部分商家为了维持“新鲜、限量、热销”的品牌形象,宁愿牺牲资源来维护自身形象,这暴露出明显的“商业利益凌驾于责任担当”的问题。

更可笑的是,许多商家声称要爱惜粮食,实际上却把尚可食用的面包当作废物丢弃,并非因为它们变质了,而是由于担心“销售不出去”会暴露“不够畅销”。

口感变差≠食品不安全

许多人对“隔夜面包”心存顾虑,主要担忧“食用后会出现肠胃不适”。然而,面包是否适宜食用,重点不在于“是否是前天制作的”,而在于是否已经发生变质现象,例如出现酸味、霉变或产生怪异气味。

味道变差属于自然现象。举例来说,某些含油面包放置时间长了,脂肪会变硬,质地也会变得有些干涩,不过只要保存得当,重新烘烤之后仍然可以享用。这种情况和我们平时购买的吐司存放两三天,再经过加热后食用是一样的道理。

核心在于,经营者担忧承担后果——他们忧虑出售“非当日烘焙的面包”,即便无安全隐患,一旦发生肠胃不适等状况,顾客便可能提出索赔。为此选择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,当日未售出的产品全部作废。这种措施表面看似周全,实则曲解了食品管理的相关规定。

别国早有成熟处理机制

在日本,像“山崎面包”这样的规模较大的面包公司,会将卖不出去的食品分成两种方法处理:外观尚可的,第二天加热后降价出售;外观欠佳的,则用来生产面包渣、喂给牲畜或送给慈善机构。东京的很多社区面包铺,到了晚上还会把剩余的食物免费分给人们,以此降低食物的浪费现象。

德国运用相关政策推动食品公司同慈善团体联手,将尚可食用但未售出的商品赠予食品援助机构,这种做法既有助于降低资源消耗,也能增强企业的公众好感度。

国内同样存在相关尝试。例如“盒马鲜生”运用“折扣+慈善”两种方式,显著减少了烘焙食品的废弃情况;“全家便利店”也推出了“食物银行”项目,把即将过期的面包专门送给有需要的人。这些实践表明,商业机构并非没有其他办法,关键在于是否愿意付诸行动。

商家不愿打折,其实是怕“露馅”

许多网红店铺不肯降价处理过夜的面包,根本原因在于担心顾客察觉到“店铺生意不佳”,进而损害品牌的“供不应求”形象。这些商家宁愿保持“每天卖光”的错觉,也不愿真正处理掉剩余的面包。

但是,顾客是否真的在乎“即时烘焙”这一点?实际上,许多人更在乎“味道如何”“是否划算”。要是店家能够清楚标明生产时间、进行促销活动、乃至参与公益捐赠,反而更能获得顾客的认可。

我们不应被“现做”这个标签所束缚。食物并非“当天卖不出去就变质”,而是“只要没坏就值得珍惜”。毕竟,被挥霍的不仅是食物,还有道德感和机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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