凭券领月饼一波三折

日期: 2025-10-10 10:13:10|浏览: 4|编号: 151273

友情提醒:信息内容由网友发布,本站并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,请自鉴内容真实性。

江门日报报道(记者周春锋)中秋佳节本该享受月饼,但陈小姐最近遇到了一件困扰她的状况,9月9日,她终于收到一盒意外找回的月饼。

要知详情,且听记者慢慢道来。

九月份,陈女士联系了媒体,表示她九月初获得一张月饼兑换凭证,但期限标注不清。几天后,她前往相关场所兑换月饼,工作人员称已经没有剩余产品。到了九月八日中秋节当天,她再次尝试兑换时,酒店方面却告知她的凭证已经失效,无法获得月饼。

9月9日,记者看到了这张月饼券的样子。券面正面印有“双黄白莲蓉”字样,背面“使用须知”第三条说明:必须在指定日期前使用,过期无效。空白位置盖有酒店印章,“有效期”处没有填写内容,“09”数字后面模糊不清。

当日约11时,记者以普通市民的身份来到该酒店“讨说法”。

工作人员称,此事需禀报经理。

“您能帮我看下,09后面印着什么数字吗?”趁着有空,记者向酒店一名员工询问,那员工仔细看了个五六秒,最后说:“辨认不出来了。”

两分钟刚过,一位姓易的负责人前来,她语气和蔼地表示:“登记表上标明的截止日期为九月七号,既然您已经抵达这里,可以协助您领取一份。”

为何月饼券上的有效期难以辨认呢?她回应称,或许是因为我们盖的章不够清晰,也可能是顾客将月饼券放在包中,导致其被压坏或磨损,因而字迹模糊不清。

当记者把带回的月饼交给陈小姐,她面露错愕,不禁感叹:时过境迁,八月十五已远,再食月饼,意何在?

消委会:领不到月饼时,应要一张单据

消费者碰上此类情况时该如何申诉呢?市消协职员胡女士指出,若在物品领取时限内商家无法提供,需开具凭证表明顾客在此期间曾尝试领取;倘若已过领取期限,商家依然无法供货,可与对方商议退款事宜,或者顾客将双方沟通过程录制成音,这两种证明材料是进行维权的基础。

提醒: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夜讯箱包皮具网上看到的!